女傭、家庭僱傭注意事項-女傭工作合同、集體雇傭女傭協議

女傭、家庭僱傭注意事項-女傭工作合同、集體雇傭女傭協議

在瑞士,女傭工作合同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無期限合同,只要雙方沒有提出辭職或解除合同,僱傭合同就永遠有效。還有一個是有期限的合同,合同由雇主和雇主協商確定。但是在法律上,勞動合同並沒有特殊形式。

很多企業都采用集體雇傭女傭協議,這是一種由一個或多個雇主與其雇員或雇員協會和工會之間簽訂的書面協議。一般包括工作時間,試用期,合同終止時間以及通知時間等。 

雇用合約有幾點要注意。 

1.通知期限:一般情況下,在試用期間,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7天通知終止勞動合同。在試用期滿後,可在一月月底前發出終止通知,第一年的通知期限為1個月,第二年至第九年的通知期限為2個月,第十年後的通知期限為3個月。每一位雇主都可以修改通知期限,因此女傭要仔細閱讀合同。

2.在一些案件中,被解雇的僱傭一方被視為受害者,並受到瑞士法律的保護,其中包括因女傭個人問題(例如性取向)、政治立場、宗教信仰、工會會員或因生病、懷孕或意外事故而被解雇。  

3.任何一方包括女傭均可隨時終止無特定期限的雇傭合同,只要通知期得到遵守並發出終止通知的日期得到遵守(見下一點)。終止合同的一方必須向另一方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理由。並且雇主和雇員可以隨時一致同意終止雇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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